(报告出品方/作者:长城证券)1.实现碳中和的意义、路径与政策抓手
1.1实现碳中和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是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从首提碳中和概念到政策落地指明方向仅用时半年,体现了国家对实现碳中和的决心。在今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的目标。同时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明了发展方向,包括:
制定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
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达成碳中和是国家实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什么是碳达峰和碳中和?碳达峰,就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而“碳中和”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途径,抵消自身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为什么我们要实现碳中和?我们认为主要有五点原因:
保护环境:碳排放是导致全球气温深高的主因,而气温深高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威胁。为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保护我们的家园,实现可持续长期发展,需要实现碳中和。
实现能源独立:我国的资源具有多煤、少油、缺气的特点,年我国对原油和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在72%和41%左右,能源需要大量进口。实现碳中和后,我国可以依靠清洁能源产生的电能供给工业、农业和居民部门,实现能源独立。
推动相关产业科技创新和发展:在碳中和背景下,清洁能源、环保等绿色产业的需求将快速增长,投融资环境因政策支持和行业景气度上升改善,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同时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对产品更高的要求都将推动技术持续进步。
实现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吨二氧化碳排放产生GDP值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说明我国目前产业结构能耗和污染较大。为实现碳中和,我国经济增速可能在短期内出现阵痛,这主要体现在环境政策约束对资源配置方案的倒逼作用上。但长期来看,实现碳中和会加速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高能耗、高污染产能将被逐步淘汰,高新产业占经济的比重持续提升,未来经济发展将由科技创新驱动。实现碳中和目标将促使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更加绿色、低碳和更可持续。
体现我国的大国责任和担当:目前,实现碳中和是国际社会的主流认知,美日等发达国家也已经明确出台了碳中和的计划。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提出碳中和承诺体现了我国的大国责任和担当,对推进《巴黎气候协定》在全球实质性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1.2碳中和实现路径:能效提升、零碳排放与负碳技术
碳排放一般指温室气体排放,是人类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自然形成的温室气体(水汽(H2O)、氟利昂、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CH4)、臭氧(O3)等)的排放。碳排放是造成温室效应,全球气温上升主因。CO2对温室效应的贡献达60%,成为目前主要控制,削减的温室气体。
电力及供热行业碳排放量超5成,是我国最大的碳排放部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至年间同比增速逐渐提高,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98.26亿吨,同比增涨3.4%。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部门、制造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和其它,年占比分别为51%、28%、10%和11%。
综合已有研究,我们认为可以将碳排放治理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至)碳排放达峰期,第二阶段(-年)加速减排期和第三阶段(至年)深度脱碳期。
国家发改委在年1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中明确提出了六大路径以实现“碳达峰”以及“碳中和”。具体路线包括了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努力增加碳汇。
我们认为实现碳中和的主要路线包括能效提升、零碳排放和负碳技术。能效提升路线主要包括节能减排和提制增效两个方向。其中节能减排主要是针对上游工业部门进行新一轮供给侧改革,预计会以碳排放、能源消耗等指标收紧产能,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产能。此外节能技术和设备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推广。而提质增效主要是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废弃物(生活垃圾、秸秆等)的能源化、资源化利用,高耗能行业产品的再生(废钢利用、再生铝、塑料循环利用等)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零碳排放路线主要包括能源替代及终端再电气化两个方向。能源替代指的是以风电、光伏、核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以及水电、天然气等传统清洁能源代替传统的煤炭、石油、火电等高排放能源。终端再电气化指在传统电气化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能源、材料和信息技术,大规模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并替代化石能源,其中包括交通部门电气化、生产部门电气化和居民部门电气化。
负碳技术是指吸收转化二氧化碳技术。负碳技术可以为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增加灵活性,是最终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技术,这类技术主要包括农林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CCUS),生物质能碳捕集与封存(BECCS),以及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即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进行提纯,继而投入到新的生产过程中进行循环再利用或封存。
1.3实现碳中和的政策抓手:碳交易与绿色金融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碳排放作为商品,加大企业节能减排意愿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买方通过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从而获得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年,全球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四种减排方式,其中就包含了碳排放权交易。
绿色金融体系将逐步完善,推动绿色环保行业快速发展
年我国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支出绿色金融是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意见”提出了几个发展方向包括:1)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2)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3)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4)发展绿色保险;5)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包括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
绿色信贷:央行通过再贷款带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发放绿色贷款。截至年底,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1.95万亿元,居世界第一,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比为6.92%。年,央行将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商业银行可通过抵押绿色贷款获得央行的低息再贷款。此外人民银行发布政策,将绿色贷款余额占比、绿色贷款增量占比、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等指标纳入宏观审慎考核。年起,绿色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到年底,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1.95万亿元,其中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2万亿,占绿色贷款余额比为29.37%,投向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62万亿,占比为30.29%,两个行业合计占比达59.67%。
绿色债券:过去5年绿债发行规模均超过亿元,公用事业、建筑业、交运仓储和金融是发行规模最大的4个行业。绿债发行相对便利,根据证监会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绿色债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过去5年除年外,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没有明细增长,年发行金额维持在2亿元左右。从行业分布看,年发行额前四大的行业分布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金融业,发行金额占全部绿债发行规模比分别为21%、20%、19%和18%,合计占比78%。除金融业以外,其他行业发行企业多为城投公司,绿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尚未显现。我们认为未来随着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优质民营企业发行绿债的门槛有望降低。
绿色基金:年7月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首期募集资金亿元,首先投向长江带沿线11个省市,重点投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领域。年7月15日,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亿元。财政部出资亿元,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1.30%,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持股9.04%。此次募集资金中,财政部和长江沿线11个省市出资亿元,各大金融机构出资亿元,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出资24亿元。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的11省市,同时将适当投向其他区域,基金将聚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简称“大基金”)一期和二期分别在年和年成立,规模超千亿,重点投向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和测试产业链。“大基金”的成立和投资推动了行业的进步,并带动了资本市场对相关产业的投资热情。我们认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有望复制这一逻辑,降低环保产业的融资难度,带动行业的发展。
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标准,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