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年“专升本”录取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号)《成都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成都理工大学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单列计划录取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该类学生人数的60%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当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专升本”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英语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英语成绩仍相同,再按数学/语文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下出现类似情况时按此规则处理。
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进行提前单独录取,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该类学生人数的20%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招生计划内录取
1.参加“专升本”考试未经单列计划录取的全部学生,按“专升本”综合成绩60分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升本”综合成绩分学校按专业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当某专业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本专业的计划招生数时,剩余指标调剂使用,并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全部未录取考生的“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剂录取名单。
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年7月9日
成都理工大学年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号)和《成都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精神,经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参加成都理工大学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依据《成都理工大学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成都理工大学年“专升本”录取办法》,依次确定出年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如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在公示时间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以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联系-84074。
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不实行顺序递补。
特此公示
附件:成都理工大学年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
年7月13日
成都理工大学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扫描上方